2009年12月22日 星期二

【閱讀】《我們快樂了嗎?》




最近看到的一篇文章,與大家分享。

本文摘自荒野保護協會-「荒野快報」第 213



【重點摘要】

◎「我們龐大的生產性經濟……讓消費成為生活方式,讓購物成為儀式,也用消費來追求心靈和自尊的滿足……我們愈來愈需要消費事物,卯起來用、把東西操到爆、換一個新的、然後丟掉。」但是這種剝削資源的消費型社會,對森林、土壤、空氣和水,有著消耗、汙染與破壞之虞。

1990 年代的人,平均比他們在世紀初的曾祖父輩富裕了 4 倍半,但並沒有比曾祖父們多 4 倍半的快樂。消費多寡和個人快樂的關係不大。更糟糕的是,追求財富的過程中,人類成就感的兩個主要因素--社會關係和休閒活動,但其品質卻是愈來愈差。在表面富裕的消費社會之下,其實卻是空虛。

◎根據消費主義的定義,滿足是一種永遠無法達到的狀態。快樂的主要原因與消費一點關係也沒有:它主要來自家庭生活中的滿足--特別是婚姻的滿足,然後是工作的滿足、發展才藝的休閒生活,還有友誼。

◎人們都不滿足,似乎也都不知道為什麼自己一直不滿足。好像要滿足的唯一機會,就是要繼續追求更多現在還未擁有的。消費社會舒適的物質生活之所以無法帶來滿足感,是因為人類的慾望貪得無厭。消費社會是用增加收入的方式讓人貧瘠。

◎消費社會讓人類付出的另一項代價是生活步調加快,因而失去真正的休閒時間。愈重視時間--就愈得忍痛節省時間--就愈少人能夠放鬆和享受時間。「東西夠了。我們需要的是時間。」所以美國人現在可以選擇一天只工作 4 小時,或一年只工作 6 個月,或工作一年、帶薪休假一年。

◎我們可以培養心靈深層、非物慾的滿足來源,例如:家庭和社會關係、有意義的工作、休閒娛樂,而這些正是讓心理真正快樂的因素。降低消費並不是要剝奪掉我們真正要緊的物品和服務。生命中最重要和最愉快的事物,通常也最符合環境道德的典範。大部分讓人回想起來最充實的事情,就生態而言,反而是永續的。宗教禮拜、交心暢談、家庭或社區聚會、戲劇、音樂、舞蹈、文學、運動、詩詞、美學與創造力的追尋、教育、和欣賞自然等活動,都是符合永續文化的--這樣的生活文化可以讓子孫綿延萬世。

◎簡樸生活並不是要克己忘我的苦行,而是尋求一種樸實的優雅。願意過著足夠但不浪費的生活。回到一種悠閒得足以讓我們每天欣賞落日、漫步水濱的生活步調中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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